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近日,京口区编办按照中央和省、市编办要求,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及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镇京编办[2015]1号)(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京口区2015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通知》中明确了年度报告公示的对象、程序、内容,并说明事业单位在2015年3月31日前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并公示的,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统一换发新的法人证书,证书有效期调整为5年,未按要求提交并公示的,法人证书自动废止。
《通知》中,还明确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网上报送操作流程,增强工作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此外,区编办指定专人负责对各主管局和事业单位实行定期提醒,充分利用区编办工作QQ群等,及时进行咨询解答,确保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