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轰轰烈烈地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从上而下的开展,其中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有关工作的需要,也是真真正正贴近老百姓的重要举措。
一、开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义
自从李克强总理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地各政府下大气力深入地动起来,制定了行政权力清单目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这些清单无一例外地体现了我们政府为民服务、为民着想的决心与关心。去年以来,国务院和省、市先后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为落实监管责任,防止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管理真空,确保社会管理力度不减、公共服务水平不降,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管理要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的要求,应全面完善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开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情况
根据省、市的统一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成本部门的监管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内容包括事中事后监管内容(含监管事项和准入要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措施、组织保障等内容,并对每个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具体监管方法,在此基础上,建立“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
事中事后责任清单公布后,紧接着开展“依法履职、有责有为”专项督查,督查重点即行政审批方面、事中事后监管方面,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职能部门督查与群众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这也凸显了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一直处于进行时。
三、开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
全面对外公布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一方面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建立依法、有效、规范的监管工作机制,实现从规范主体活动资格为主向规范主体活动行为、评估活动结果为主转变,从书面审查为主向现场执法检查、跟踪稽查监管相结合转变,从以被动审批准入为主的事前把关向以主动执法查处为主的全过程监管转变,真正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
另一方面,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将监管内容、监管程序、监管方式、监管结果等相关信息对外公开,切实将监管工作纳入公众的监督之下,调动社会资源共同参与营造全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使丹徒成为行政审批便捷、市场监管高效、市场活力最强、公共服务最优的先行区。
四、存在的问题
1、理解上不到位:通过与区级各部门进行事中事后清单编制过程中沟通时我们发现,有些部门只是一昧地仿照市级部门清单进行编制,其中的关系厉害并不是很清楚,将其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没有完全达到转变政府职能的成效。
2、认识上存在误区:有些部门和干部认为,审批取消了,监管也就随之取消了。但实质上,对某一领域的监管分事前、事中和事后三阶段,过去我们重事前审批,轻后续监管,对很多领域的监管存在着一“批”了事的现象,监管并没有真正到位,还影响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因此,政府管理的重心要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正如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所说:“前置审批的取消并不意味着政府工作的减轻。我们现在是事前审批多,而事中事后监管少,很多时候是拿到审批的单子后就没人管了,这种观念一定要改变。”
3、清单内容复杂:我们政府公布的清单更多的面向群体是我们千千万万的普通老百姓,他们在看这项清单时才会感受到改革的“红利”,反而现在我们制定的这项事中事后清单普通老百姓没有兴趣也没有耐心去看去琢磨,对于老百姓而言内容复杂凌乱,很难理解通透。
五、解决问题的建议
1、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加强文件精神学习。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培训学习。特别是一些任务多、责任重的部门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标准统一、时限严格、指令畅通、督促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有序推进。
2、采用多种手段监管,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转移后,部门相应的管理职责并未取消,指导和监管的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部门本着“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本部门自身监管,同时协调小组督查组要做好督查工作,既要正确处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关系,又要正确处理重点监管和全面监管的关系,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安全。
3、切实精简清单内容,力争简化清单形式。可以考虑做综合性的清单,或者由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各自牵头负责公布制定自己部门相应的事项清单,注重将清单内容和形式简化,不要太繁琐。也方便老百姓有针对性的去选择看清单,并且也较为联系实际。(丹徒区编办 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