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三明市编办组成两个检查组深入12个县(市、区),开展机构编制检查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机构编制各项政策法规的有效落实。
一是抓检查前的自查自评。下发了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检查的通知,要求县(市、区)编办围绕机构编制核查、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等内容,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查找不足,深入剖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
二是抓检查时的现场核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到县(市、区)直部门和乡(镇)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查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看信息录入是否准确、是否有超编进人、是否有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查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落实情况,看部门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职能调整是否到位;查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情况,看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各项任务是否落实到位。
三是抓检查后的结果应用。在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结果,评出了4个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单位。同时,还专门下发了检查情况通报,及时将检查中了解到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反馈给县(市、区)编委主任和编办,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限期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