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考核试行办法》要求,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印发《中共泰山区委区政府关于成立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的通知》(泰山发[2012]39号),成立了由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区事业单位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级,同时考核委员会负责受理事业单位对考核拟定为C级结果不服的申诉。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泰山区编委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泰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
下一步,泰山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将结合泰山区实际,积极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体制,加强和规范考核工作,改善和提高事业单位运营状况、服务质量和产出效益,保证事业单位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