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机构编制人员的管理工作,长春市编办完善日常管理工作,严肃编制纪律,通过三项措施,做好退编减员工作。
一是规范退编减员审批程序,制定退编减员审批制度,形成长效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申报——审核——修改编制证——修改平台信息——台账维护”的工作流程,明确了所需上报文件内容、份数等,使工作有章可循、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编制管理意识。以有关公务员、人事政策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媒体、广播、网络等宣传编制工作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清理规范工作的必要性,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普及度。
三是调整机构编制工作管理模式,化被动为主动。通过《吉林省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平台》从宏观上掌握市直需办理退编减员人员情况,对逾期未办理手续的,下发通知单限时办理; 对确有特殊情况暂不能办理退编手续的,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调查清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专门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