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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123”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2-01-19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安徽省亳州市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总结多年来工作做法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123”工作机制。

  “1”,即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建立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人员和所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机构编制工作联络员QQ群,加强信息沟通交流。

  “2”,即适度整合市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的职责,职能相互融合,工作共同参与,集审批与管理于一体,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力度。

  “3”,即建立三项制度。一是事业单位法人约谈制度,对不按照规定登记和年审单位的法人代表进行约谈。二是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联席会议制度,与财政、人事等部门建立一年一度的事业单位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实施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三是登记机关内部工作责任制,明确登记人员职责,对因个人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的,实行责任追究。

  今年,全市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登记率达到98%,法人年检率达到95.7,其中市本级分别达到100%和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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