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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新修订)
发布时间:2015-04-02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编办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会议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议

  (一)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组成人员为办领导班子成员。其他需列席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的议题和内容确定。

  (二)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各处室、单位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出,综合处负责收集汇总后报送主任审定。

  (三)会议议题、时间和参会人员确定后,由综合处负责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材料由相关处室、单位提前1个工作日印制后,交由综合处分送参会人员。

  (四)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具有保密性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五)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研究有关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安排部署年度工作;

  3审议需提请市编委会议研究讨论的重大机构编制事项;

  4审定属于市编办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机构编制事项;

  5研究决定本办自身建设和管理,以及干部任免使用等工作。

  6研究其他需要由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六)主任办公会议所议事项在经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主任集中讨论意见,形成会议决议或决定。

  二、周工作会议

  (一)周工作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参加对象为办领导和各处室、单位负责人。

  (二)会议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如工作冲突可延迟召开。如当周召开月度工作会议,其下周的周工作会议不再召开。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各处室、单位负责人汇报本周重点工作,各分管领导部署有关工作要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月度工作会议

  (一)月度工作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参加对象为全体工作人员。

  (二)会议一般每月末召开,必要时由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各处室、单位汇报交流本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重点工作安排办领导进行工作部署,通报、安排其他有关事项。各处室、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将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交由综合处汇总。

  四、全体人员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组织有关政治和业务学习,部署有关中心工作,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等。

  全体人员会议一般由主任根据需要召集并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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