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全办各级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近日,市编办出台了《2016年市编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2016年市编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分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5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领导支持执纪审查、强化教育引导、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制约权力共8个方面内容;主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13项,包括坚持四个亲自、加强检查督促、抓好作风建设、当好廉政表率共4个方面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11项,包括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检查督促、抓好作风建设、当好廉政表率共4个方面内容。
主任办公会要求,要认真对照责任清单,结合自身实际,找准任务,扛起责任,将责任清单的内容要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做到层层传递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