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国土资源所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最末端,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土资源所“一镇一所”的设置模式已难适应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体制机制改革,市编办坚持“三到位”原则,扎实推进国土基层所资源整合工作。
一是机构整合到位。充分考虑区域规划、辖区规模、人口、方便管理等因素,在撤销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所属的18家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基础上,整合组建6家国土资源中心所,机构数减少12个。
二是队伍整合到位。按照“编随职能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原各基层国土资源所现有人员及编制数划入相应新组建的国土资源中心所,同时根据人员业务特长,安排专人负责土地管理、矿政管理、执法监察、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人尽其用。
三是办公场所整合到位。本着方便群众、便于办公的原则,合理确定新组建的国土中心所的办公地点,原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统一到新组建的国土中心所办公,并将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集中交由国土中心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