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职数预审制度的通知》(苏组通〔2014〕66号)、省编办《关于建立全省机构编制领导职数预审制度做好市县处级机构和领导职数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编办通〔2014〕71号)要求,近日我市开展辖市区科级机构和领导职数审核工作。包括:明确为正副科级建制的党政机构和事业机构;各类开发区机构和乡镇(街道);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序列的群团等。
在审核基础上,市编办将建立辖市区科级机构和领导职数目录,完善实名制管理,健全数据库和预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以后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一律不得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对顶风违纪、擅自违规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的行为,一律予以严肃追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