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李克强总理“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承诺下,丹阳市编办以“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为动态管理原则,从“收、放、调、控”四方面充分挖掘现有机构编制潜力,既控制了机构编制总量,又使全市的机构编制结构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
一、收: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量变化收回冗余机构编制以供全市统筹
过去行政编制是上级下达的,而事业编制却是地方控制的。“控编减编”工作要求各地的编制总数与2012年底相比只减不增。这就意味着今后的机构编制变动只能在全市内部调剂,而不能新增。面对这一形势,我办首先从原有的编制存量里下功夫,根据职能、机构和工作量调整,通过重新核编等形式收回了部分编制,以供日后全市统筹调剂使用。
(一)重新核定中小学(职高)教师编制
丹阳市中小学教师编制占全市全额事业编制近70%,且上一次教师核编工作还是在2003年。十余年来,全市总的中小学学生数在大幅减少,随着城市化进程,生源也不断向城区集中,各校的教师编制已经与现实情况不相符合。为此,我们根据最新的中小学学生数和省定中小学教师编制核定标准,为68所中小学(职高)重新测算并核定编制,进一步规范了教育系统编制管理。新一轮核编共减少中小学(职高)教师编制1408名,扣除为全市幼儿教师核定的1139名编制,整个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仍然减少269名。
(二)乡镇合并收回部分编制
因行政区划调整,我市埤城镇、后巷镇、新桥镇三镇合并成丹北镇,2014年,我们为丹北镇重新制定了“三定”方案,核定了编制数:合并后行政编制减少47名,事业编制共减少24名。同时根据丹北镇镇域经济和社会管理特点,新增了滨江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丹北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电镀园区环保所三家事业单位。可以说重新整合过的丹北镇政府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更加完备,人员编制更加精简高效。
(三)开展“空壳”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收回机构编制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丹阳编办还对全市“空壳”事业单位进行了一次清理规范。此次清理规范的“空壳”事业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无编无人”事业单位,要求撤销机构;一类是“有编无人”事业单位,要求撤销机构、收回编制。通过在行政机关相应内设科室和系统内部其他事业单位挂牌等形式,全市共撤销空壳事业单位5家,收回事业编制3名。另有3家无编事业单位确需保留,通过系统内部调剂的方式解决了编制问题。这项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四)结合职能转移核减编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体制机制的调整,三大行业公司(纺织丝绸工业总公司、化工医药工业总公司、轻工与机械冶金工业总公司)对市属企业的行业管理职能已大大弱化,为此,我们将三大行业公司整合成立了市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总公司,并明确暂不核定编制,人员只出不进,收回编制67名。
2009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部分职能转移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一直未予核减,这次我们将20名事业编制在编制系统中予以核减。
二、放: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新增机构编制
“控编减编”的目的不是收回编制,而是要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运用在最需要的部门,从而不断加强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近年来,丹阳市编办将收回的编制主要运用于社会经济发展最关键、最急需的重要部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可以说把编制用在了刀刃上。
(一)核定公立幼儿园教师编制
我市从2008年开始将建制镇和规模较大的幼儿园独立建制,至今全市所有公办幼儿园均与小学实行了分离,成为独立建制的事业单位。然而公立幼儿园一直未系统性核编,这造成了教师队伍最突出的学段结构矛盾(即学前教育在编教师缺乏,小学、初中教师超编)。因此,《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出台以后,我们立即会同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开展调研,并按照省定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的事业编制共1139名,为幼儿教师的科学配置提供了编制依据。核编的同时我们还制定了详细的编制管理办法,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占用幼儿园编制,建立合理有序的教师流动机制,促进我市幼儿园编制管理更规范、更科学。
(二)为公立医院扩建增核编制
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和《丹阳市区域卫生十二五规划》,我市城区四所公立医院扩建后床位数均有所增加,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市编办本着“从紧、必需、逐年到位”的原则,结合现行开放床位数、床位实际使用率等因素,分批为公立医院增核了部分编制,为几家公立医院储备人才提供了编制保障。
(三)因开发区区划调整新增机构编制
开发区(曲阿街道)因区划调整,管理区域范围进一步扩大,且工业、商贸和城市发展速度日益加快,现有的行政事业编制与不断扩大的职能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我们陆续批准成立了开发区环境保护所和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并从丹北镇合并后收回的编制中拿出一部分增核给开发区:增核了行政编制3名,专门用于配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核定了开发区环保所和农业服务中心编制各5名,保证了新成立机构运行顺畅。
(四)及时保障社保、环保等民生领域用编需求
面对较多的部门增编请示,我们本着“有保有压”的原则,认真调研,仔细甄别,将编制尽量往民生部门倾斜,近期陆续为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电镀园区环保所等机构核定了事业编制,保障了社保卡顺利发放和重点部位环保力量的加强。
三、调:根据政府职能转移对现有编制进行结构性调整
既要守住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红线,又要保证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还要为社会监管薄弱环节增强人员配备,这就需要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构编制动态调整。为此,我们本着“精简、统一、效能、节约”的原则,在系统内部和跨部门间进行机构编制和人员的调整,积极提高全市行政、事业编制的使用效益。
(一)通过系统内部调剂方式解决编制不足问题
对于部门单位要求增加编制的,我们一般要求首先在系统内部统筹调剂,实现有增有减,保持总体平衡。例如:农委系统,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划转若干编制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以加强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方面的力量。住建系统,从房管处划拨若干编制给物业管理办,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划拨若干编制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根据职能转变跨部门调整机构编制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的要求,我们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分别进行了整合,成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检验检测中心。两个机构的组建过程中,我们均按照“编制随职责走、人随编制走”的原则核定编制,实现了编制跨部门流动: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编制分别由住建局下属房产管理处和国土局下属土地交易中心划入;检验检测中心人员编制由市场监管局撤销掉的三家自收自支检验检测事业单位划入。
四、控:严格控制新增编制和改变经费渠道
“控编减编”归根结底还在一个“控”字,为守住底线,我市出台了《丹阳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一)机构改革、体制调整坚持不新增编制原则
开发区城管体制调整时,本着不新增编制的原则,将市城管局下属城管行政执法大队的人员编制划入新成立的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组建市检验检测中心时,非但没有新增编制,还把撤销的三家全额拨款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编制留在了原主管部门,用于缓解市场监管局和农委人手紧张的矛盾,可以说间接地减少了人员编制。
(二)谨慎对待经费渠道变更申请
2014年年初的编委会上,编委领导明确了在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背景下,经费不足的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以申请财政补助,但除特殊情况外的经费渠道变更申请原则上不上会,不讨论,不批准。编办在讨论研究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时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目前,除了供销社因条线上参公需要改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外,其他改变经费渠道的申请一律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