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能和机构编制监管,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准确、高效履行职责,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镇江市机构编制评估办法(试行)》,镇江市编办对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开展日常评估,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总结经验,夯实评估基础。自开展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评估工作以来,市编办先后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司法局等多个党政群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评估。每年形成年度评估情况总结汇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下轮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打好基础。
二、抓好整改,保证评估实效。对上轮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如职能定位不够准确、存在混岗现象等,限期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措施。评估结果作为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制定单位新“三定”规定和调整机构编制的重要依据,使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效益最大化。
三、严把关口,认真组织自评。印发评估工作通知,今年组织33家党群等部门开展自评工作。结合“三定”方案,逐家分析自评报告,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提供给相关处室作参考研究,全面了解机构编制资源需求,同时提出本年度评估建议,上报编委会研究审定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