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江苏省政府批准,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行探索,编制了全国第一张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标志着镇江经开区拥有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等行政管理权限,实现了开发区内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标准化、便利化,做到“园内事园内办”,为国家级开发区赋权问题提供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该赋权清单以标准化的省市县(市、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为规范,以设区市行政权力为基准,以涉企行政审批为主要内容,首批赋权清单中下放的权力事项共220项,其中,行政许可204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分为三个部分,一是设区市赋权开发区直接审批事项共160项,二是设区市赋权驻开发区分支机构审批事项共32项,三是设区市赋权可由开发区直报事项共28项。
赋权后,开发区将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同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加强对事关人民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事项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