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编办工作部署会的具体要求,镇江新区编办以“机构编制底数清、人员编制性质清、财政供养人数清、主管部门归属清、分类管理责任清”为目标,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核查工作布置迅速。一是组织领导有力。新区编办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明确此项工作人员分工和责任。二是业务培训扎实。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领会和正确把握上级编办关于机构编制核查的目的、范围、方法步骤及各项要求。三是部门联动推进。加强与财政局、审计局、各镇(街道)的联系协调,层层抓落实,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二、制定核查方案,核查工作精细到位。一是单位自查。要求各核查单位明确责任,逐人逐条对实名制管理系统人员信息进行校对,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二是严格核查。编制部门认真比对机构设置、名称、隶属关系、经费来源、编制、在编人员等信息,重点核实吃空饷、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三是层层把关。通过会议强调、主管领导审核、编制部门审核、公示等形式,强化各单位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三、夯实管理基础,核查工作展现实效。一是进一步梳理基础资料,健全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类文件、档案及台帐等电子和纸质文档。二是完善实名制管理系统,以此次核查为契机,各单位认真核对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中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实名制信息库数据。三是实地核查,编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对核查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实地核查,确保核查内容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