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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创新合作 致力全城通办——倾力打造“高效服务、快捷便民”的不动产登记扬中品牌
发布时间:2017-07-20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真是想不到,现在太方便了,在我们镇国土分局就能办好市区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了。”这是扬中市新坝镇居民刘先生在新坝镇国土分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拿到他的不动产权证书后发出的感慨。

  329一大早,刘先生便来到距家一条马路之隔的镇国土分局准备办理自己在市区购房的商品房的产权证。到了国土分局,刘先生向工作人员咨询如何办理产权证,工作人员仔细地答复刘先生并根据他已有的材料,告知刘先生目前还缺少物业维修基金和契税发票等要件。听到这个消息后,刘先生才知道办证要跑多个部门,还要到市里去一趟,今天估计办不了证了。不过后来办证的工作人员告知他,缴纳契税,刘先生可以到国土分局隔壁的镇税务分局办理。缴纳物业维修基金,刘先生可以直接在国土分局办理。没过一会儿,刘先生带着材料再次来到镇国土分局,履行完相关程序,办证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最迟明天他就会收到国土部门发来的“已经办理完毕”短信通知。

  按照以前的惯例,以往像刘先生这种情况,当天是很难办好证的,到市里的税务和住建窗口办理相关的手续,即便所有材料准备到位,一次性办理好,光是来回的路上时间就要很久。如果缺失申请资料,就不得不跑上更多的冤枉路。

  一、全城通办,根植四全便民服务理念

  作为江苏省首家实现全市所有基层国土所“四全”服务窗口均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地区,扬中市一直秉持“高效服务、快捷便民”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站在群众立场考虑问题、解决问题。

  一是整合职能确保群众办事“一趟路”。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扬中市不仅将国土、住建、农委等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登记职责统一交由国土部门承担,还将房产、测绘、交易登记等职能也一并整合。

  二是流程再造缩短时限“一扇门”。将原住建、国土共97项登记类型整合为49项,形成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一整套规范完整的登记流程,优化办公场所布局,实现不动产登记的一站式服务和全区域覆盖。目前,全市除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外,2个国土分局和4个国土所均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三是转换角色服务群众“一盘棋”。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强化队伍建设,加快角色转换,确保业务人员迅速融入环境、适应岗位。

  四是拨付经费保障整合“一步达”。扬中市政府拨付专项经费,保障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各乡镇基层分局(所)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的开发、硬件设备的配置等。

  在保证不动产登记发证质量的前提下,扬中市不断自我加压,精简收件材料,简化审批方式,压减流程时间,做到了承诺时限不超过规定时限的一半,实际审批时限不超过承诺时限的一半,除农村不动产登记和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其余的一律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部门融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扬中市在现有职能整合、流程再造的基础上探索和思考,加强部门深度融合。

  一是部门联动,以改革促转变。扬中市积极推行部门联动,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区域服务,登记、缴税在各乡镇、街道均能实现“一站式”办结,扬中市税务部门将税务缴纳服务直接延伸至各乡镇税务所。如今,扬中的老百姓能够直接在属地缴纳契税,避免了办证时来回两地奔波。

  二是便民为本,做群众真正的贴心人。在实现税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基础上,扬中市进行了为民服务上的再融合,扬中市所有国土分局(所)开展代收物业维修基金业务,通过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与交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三是规范材料,主动取消单身证明。扬中市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梳理各登记环节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取消单身证明,确保不动产登记更加高效、快捷。

  三、创先争优,全力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良好的服务和管理是改革最好的润滑剂,扬中市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立足自身,通过实现“三化”,全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

  一是窗口建设标准化。扬中市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各国土分局(所)服务大厅窗口进行标准化改造,统一标识、统一样式、统一标准、统一色调,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形象。先后制定《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和《常用不动产登记操作实务》,实现工作质量目标化、服务过程标准化、办理方法程序化,增强行政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服务方式特色化。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窗口收件、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宣传在前、告知在前,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在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设立取号机和电子通知栏,做好业务引导和分流。开展上门、预约和延时等特色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多层次、高效率的服务体系。

  三是管理手段信息化。积极应对“互联网+”需求,不断探索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提升服务效能。在已实现短信提醒、短信通知的基础上,又在“e办事”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增设商品房办证接口,开拓商品房业主网上申报、现场拿证,不让群众跑两次路,真正让群众做到“不进一扇门,不找一个人,办成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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