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润州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序调动,润州区编委制定《镇江市润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暂行办法》,编办负责人员外调事项,确保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设精干、高效的人才队伍。
一、坚持按编调配。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编办提交用编申请,编办对该单位空编情况进行审核。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严禁超编进人,做到满编单位“先出后进”,超编单位“只出不进”。
二、严格履行程序。编办会同用人单位前往拟调入人员单位,查阅本人档案,询问现实表现状况,联系当地编办,核实人员编制性质、人员身份、经费形式等。编办对人员外调相关资料进行整合,形成初审汇报材料,报编委领导同意后,下达用编计划,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确保人岗相适。坚持本人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与调入岗位匹配的原则,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排到适当的职位(岗位)上,使其发挥特长和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