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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区编办开展市场监管局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16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近日,润州区编办根据区编委领导指示和实际工作开展需要,对区市场监管局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是针对此前区编委核定的编制分配方案执行情况和实际履职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区编委相关文件印发后,切实落实了编委文件批复的相关规定,坚持按照工作需要调整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按三定方案要求,理顺职责关系,逐步实现规范、有序的市场监管体系,实现统一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力量、统一行政处罚程序及执法文书依据、统一行政许可窗口、统一检验检测技术资源、统一便民服务投诉平台的职能整合“六统一”。

  二、存在问题

  督查中发现,区市场监管局在执行中过程中存有如下问题:一是体制机制不顺,工作衔接不畅。市场监管局组建时,未把市辖区分局下划归地方政府管理,不利于地方政府履行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同时面对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三个局的工作指导,一个科室要对接三四个处室,造成工作交叉、衔接不畅,工作任务繁重。二是业务知识不精,专业人才缺乏。“三合一”后,科室职能发生了变化,人员岗位进行了交流,监管事权进行了重新划分,造成业务精湛的专业监管人员不足。尤其是基层监管班底以“老工商”为主,他们对相关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专业知识欠缺,熟悉业务需要较长周期。三是信息平台独立,业务融合困难。“三合一”后,12315、12365、12331三个举报平台仍各自归口管理、独立运行,造成区级市场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同时,三个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各自独立使用办公系统,未实现互联互通,影响了数据整合、信息传递、公文处理及数据共享,造成行政成本浪费,行政效率降低。

  三、相关措施

  润州区编办根据督查情况,在编制设置上从基层分局长远发展看,特种设备、标准计量和药品器械监管部分职能下划等因素,对分局的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日常工作开展。在事权划分上考虑到基层实际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如特种设备、标准计量和药品器械监管中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能仍由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由分局做好配合工作,专业性不强的相关业务可以下划分局负责。对区局和分局机关监管职能上的定位更加明确,区局与基层分局的工作职能划分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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