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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责联审”中关于机构编制责任审核的一些问题和思考
发布时间:2016-05-17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201511月以来,根据工作安排,润州区“三责联审”工作组对官塘桥街道党工委书记邵建海同志、七里甸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庆松同志、蒋乔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家军同志、宝塔路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春雷同志、韦岗街道党工委书记孙晶同志、润州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张敬荣同志进行了任期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经济责任审计(简称“三责联审”)。区编办审核组根据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监察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个别交谈、书面问卷、查阅资料、民主测评等形式,对各街道园区主要领导任职期间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责任审核。

  一、取得的成效

  2010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尚未对乡镇、街道、园区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过系统性的督查。借助“三责联审”这个抓手,对所有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一方面摸清了底数,深入基层,走访调查,了解了很多问题;另一方面强化了基层领导的机构编制责任意识,有利于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纪律性。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上级部门通过条口干预,以达标,考核,评比等方式干预乡镇、街道、园区的机构编制,要求乡镇、街道、园区设立一些诸如信访办,安监站,拆违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在省政府乡镇机构改革三定规定中明确没有的机构,并要求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

  2、上级条口部门的检查工作过多,各条口部门都以不同形式在乡镇、街道、园区进行多项检查工作,上级条口部门不断增加的过重的内部行政事务压的各个乡镇、街道、园区喘不过气来,使得本来就紧缺的编制更是捉襟见肘。

  3、基层编制紧缺,工作人员严重缺乏,领导职数核定过多,严重挤兑基层工作人员的编制,没有工作人员做具体的事务。

  三、几点思考和建议

  1、规范上级部门的各项考核评比活动,上级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乡镇、街道、园区的机构编制,建议中央、省、市各部门对各条口部门进行梳理,对凡是要求下级部门设立机构编制对应某项条口部门工作的,必须严令禁止,对已经设立的要全部予以撤销,严肃乡镇机构改革的权威性。

  2、整合归并上级部门的检查活动,对不必要的检查工作予以取消,只保留必要的检查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对中央、省、市部门布置给乡镇、街道、园区的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取消或整合不必要的内部行政事务,减轻基层的工作压力。

  3、上级部门出台明细的编制核定标准,一个乡镇、街道、园区至少需要多少名行政编制保底方可正常运行。同时由中央、省编办联合组织部门出台规范的领导职数核定标准,确保行政编制中工作人员的编制数,保障基层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来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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