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切实解决润州区行政审批材料多的问题,润州区审改办对各部门原有的行政审批申报材料进行了清理,对重复,相近的材料进行整合归并,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在此基础之上,完成并公布了润州区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清单中共保留867项行政审批申报材料。清单公布后,还要从三个方面来不断完善。
一是进一步强化监督。在进行行政审批或运行相关行政权力过程中,各部门单位不得要求相对人提供除清单外的任何其他申报材料,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区监察局、区审改办、区法制办联合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问责。
二是及时对外公布。区级各部门根据公布的清单内容,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公示,同时及时更新调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行政权力库;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各部门单位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以及国务院、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适时对本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申报材料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今后凡有变动的,由各部门主动梳理,经审改办、法制办审核同意后集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