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区编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和《区政府办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镇京政办〔2015〕56号)的要求,全面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保障事中事后监管的公正、透明和公平。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性
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京口区编办制定《镇江市京口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流程,严格按照工作细则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的监管工作,确保“一次抽查,全面体检”。
二、运用随机理念,提高随机抽查工作覆盖面
根据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将在镇江市京口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单位列入抽查对象名录库,同时也建立了“双随机”检查人员名录库,在抽查环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对抽查比例予以动态调整,提高监管的针对性,确保“随机不随意”。
三、结合信用管理,提高随机抽查工作精准性
将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工作相结合,对事业单位抽查结果、处罚情况等信息,将作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的内容依据。
四、公开检查结果,提高随机抽查工作透明度
随机抽查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随机抽查的结果,将在抽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编办网络红页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京口区编办将以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契机,继续创新监督管理,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