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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部署开展2016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6-10-13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近日,京口区编办部署开展2016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1.明确评价对象。在京口区编办(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备案)的所有事业单位法人。

  2.明确程序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按照自查自评、分类评分、初定等级、反馈征询、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

  3.明确时序进度。10月30日之前完成事业单位自查自评11月底初步确定信用等级12月份以后将初评结果逐一反馈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正式确定事业单位信用等级。

  4.明确评价要求事业单位故意瞒报、虚报的相应评价指标项目加倍扣分加分项目的单位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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