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杜绝各类不合理证明,近日,京口区在全市率先开展清理规范民生领域证明材料工作。
本次清理主要针对行政机关(含街道、园区)、事业单位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需要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指所有的前置盖章材料)。
本次清理明确要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是有关政府部门制发的有效证照能够证明相关信息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单位证明材料;凡是办事部门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凡是申请人能够以书面承诺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性,且不影响第三方权利义务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此次清理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部门对办理民生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查,提出保留、取消意见建议;区编办和区政府法制办对各单位上报材料分别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区编办将全区保留的证明材料纳入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并报区政府办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