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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编办“四举措”开展乡镇机构编制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7-11-20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乡镇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和领导职数配备,丹阳市编办牵头丹阳市委组织部、丹阳市人社局对全市12个镇(区、街道)机构编制、选人用人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计划周全,准备充分。认真学习研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乡镇“三定方案”等材料,制定周全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工作流程,并组织检查人员加强学习,明确职责分工。

  二是任务明确,把握重点。此次检查,主要任务是核对各乡镇内设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及科股级干部任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增设内设机构、在规定职位之外配备科股级干部、混岗等问题。

  三是程序严格,严肃纪律。严格按照单位自查、民主测评、开展专题汇报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的检查程序,要求各乡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相关数据,严禁弄虚作假的情况。同时,也要求检查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杜绝敷衍应付、走过场的情况。

  四是督促整改,确保实效。检查结束后3天内,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材料,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乡镇,对于发现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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