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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编办积极作为不断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
发布时间:2017-04-20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近年来,丹阳市编办从职能出发,持续加大对开发区的扶持力度,通过机构编制优化调整的方式,不断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

  一是重新核定了开发区行政编制。从乡镇待分配的行政编制及乡镇合并时空余的政法专项编制中调剂出相应的编制增加给开发区,以解决开发区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

  二是成立了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和开发区环保所。新设两个事业单位,并分别核定了相应的编制,加强了开发区薄弱环节的机构配备和人员配备。

  三是调整了开发区城管执法体制。将开发区内设机构“城市建设管理局”更名为“城市建设管理分局”,同时成立“城市管理局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开发区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受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城管局双重领导,并从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划入了相应编制。

  四是明确了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将开发区内设机构“经济发展局”下设的“安全质检科”更名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并增加了相应行政编制,用于增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

  五是理顺了练湖度假区管委会原在编人员的编制关系。开发区成立了新的下属事业单位“园区服务中心”,并将混岗在开发区使用的练湖度假区管委会原在编人员整建制划入其中,这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开发区的人员编制配备。

  六是解决了林场历史遗留问题。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保留了市林场,仍为市政府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市农业委员会指导,不再由开发区管理。至此,彻底理清了市林场与开发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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