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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社会化用工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6-11-22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近年来,丹阳市编办牢牢把握“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原则,多措并举,严抓社会化用工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无序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2013年预算内(不含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人数为6653名,全年经费规模达1.6亿,目前,预算内社会化用工人数为3156名,全年经费减至8000万左右,用工人数及经费规模大幅度减少。

 一是建章立制,构建长效管理机制。2013年,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丹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对社会化用工的管理机制、用工程序、用工岗位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全市社会化用工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从严管理,实现总量只减不增。一方面,在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给各单位下达了社会化用工计划控制数,并明确其三年分流任务,要求相关单位按时完成人员分流任务。另一方面,对于各单位提出的社会化用工申请,必须通过“市社会化用工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确保决策公正透明。

 三是严肃纪律,形成有效监督机制。在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基础上,积极与市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形成管理有效合力,对全市社会化用工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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