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工作要求,丹徒区编办采取三项举措,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
一是认真梳理核对。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丹徒区编办对照镇江市政府办公室101号文件,梳理核对后,拟定取消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清理规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二是加强沟通对接。将取消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工作征求意见稿印发全区相关部门,结合各部门职能和权限,扎实做好核实确认工作。
三是做好发文落实。此次调整事项经区编办拟定,对应取消行政权力事项8项、清理规范的区级中介服务事项9项,并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各部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