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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08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2016年度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机构设置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查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市辖各县(市)区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提出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政策、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督促各市级部门及各辖市区推进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处理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4.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5.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受市委、市政府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机关、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市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负责全市县(市)区乡镇机构编制分类工作,审核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审核市辖各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建制党政部门的机构设置。

8.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承担事业单位机构管理方面的其他主要事项;指导并协调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9.负责市级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的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10.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市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机构设置情况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即综合处、行政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监督检查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办所属部门预算单位1个,即镇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我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6人,行政附属编制4人,截至20161231日实有在编在岗人员,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4人,行政附属4人,另长期社会化用工1名。本单位财务属镇江市财政局直接管理,执行行政会计制度。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一长四多”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以 “533”为框架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实施 5 项举措,解决“一长四多”问题(办理时限长、中介多、盖章多、收费多、材料多)。清理办理条件,大力减少审批前置要件数量;清理各类评估,治理“红顶中介”,出台《镇江市参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推进行业联合审批,实行“一口受理”;规范涉企收费,清理并编制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建立要件资料共享库,实现部门间审批资料共享;在此基础上制定责任清单,完善办事指南。二是加快 3 项改革,实现企业投资便利化。全面推进“三证合一”改革, 实现“一窗收件、并联审批、一窗发证”;实行外商投资企业“一表制”登记改革,实现外资登记“一表申报、一次录入、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实现“一次受理、一并办理”。三是加强 3 项管理,改进政府治理方式。完成事中事后监管省级试点,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推动政府非行政职能转移,制定《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非行政职能的工作意见》并公布第一批目录;加强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优化职能配置和组织架构,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和相关体制改革任务。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开展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检查验收工作。参与纪检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市纪委向市级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建设。理顺我市城管执法体制,研究实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重心下移”,进一步充实基层城市管理执法力量。参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员编制统一管理制度。参与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调整全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体制。做好镇江国家高新区体制与组织架构设置的有关工作。参与文化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其他领域相关工作。

(三)深化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探索简约便民高效的基层政府治理模式。探索建立简约、便民、高效的现代基层政府,推动试点镇逐步建成“发展实力强、创新创业广、生态环境美、依法治理好”的新型小城市。落实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的意见。深化完善“前台+后台”、集中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三项创新举措。总结完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省设定的关于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指导丹阳司徒镇做好省评估验收工作。做好扩大我市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工作。

(四)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公益服务体系。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加强过渡期的机构编制管理。积极参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做好市属投融资平台改革中事业单位的改革与管理工作。推动公益类事业单位职能的优化配置,合理整合机构编制资源。以公立医院为突破口,创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管理,探索形成“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分类聘用、同岗同酬” 新机制。配合做好在润州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新的用人机制试点工作。全市统一实施事业单位年检制度改革,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开办资金登记由验资审计改为确认登记制。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再推动一批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监管和服务,探索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五)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的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只减不增、优化结构、有所作为”。强化实名制管理,组织开展新实名制系统使用工作。建立“全市机构、编制、领导职数预审”制度,加强和规范领导职数管理工作。开展部门内设机构的优化调整试点。探索完善工资统发系统,杜绝“吃空饷”情况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增强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有效性。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案件查纠力度。

(六)全面实施机关绩效管理,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和党的建设五个迈上新台阶”,体现“优势指标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主要指标高于全省平均、特色指标力争走在前列”考核导向作用,实施分类考核。对现有指标体系进行补充完善,保留我市特色,与省级考评体系对接,加大考核力度,力求相对合理,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通过职能工作、作风效能、创新创优和综合评议(“两能双创一评议”)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引导各部门聚焦经济发展质量效益、聚焦自觉依法行政、聚焦生态领先特色发展,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加快提升机关执行力、公信力和服务力,扎实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机构编制队伍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与研讨等制度,增强党员干部做好改革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不折不扣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加强规矩意识和纪律约束。深化“三解三促”活动,明确课题,组织力量深入调研重点攻关,形成理论成果。加强全市机构编制干部业务培训,加大对县区编办工作上的指导。全力推进先进党支部建设工程。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工作。根据省编办部署,搭建省市县共享的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一体化平台,为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实时监管提供支撑。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服务大局、务实创新、勤廉奉献”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第二部分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67.9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0.33 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2016度因省编办要求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申请追加15万元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社保改革住房保障指出等支出经费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467.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7.95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40.33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2016度因省编办要求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申请追加15万元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社保改革住房保障指出等支出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467.9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0.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与上年相比增加37.59万元,增长9.56%。主要原因是2016度因省编办要求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申请追加15万元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社保改革住房保障指出等支出经费增加。

2.住房保障(类)支出37.4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委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74万元,增加18%。主要原因是行政编制人员调入。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46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9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 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46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08万元,占82.5%;项目支出81.87万元,占17.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67.9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33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2016度因省编办要求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申请追加15万元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社保改革住房保障指出等支出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467.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33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2016度因省编办要求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申请追加15万元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社保改革住房保障指出等支出经费增加。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5.83万元,支出决算为46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6度因省编办要求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申请追加15万元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社保改革住房保障指出等支出经费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5.61万元,支出决算为41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度因省编办要求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申请追加15万元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社保改革住房保障指出等支出经费增加。

.人力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 ()。年初预算为2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9.86,完成年初预算的89.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减少。

2.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类),年初预算为29.64万元,支出决算为2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一名处级干部退休。

.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类),年初预算为8.34万元,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6.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30.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78万元、津贴补贴130.35万元、奖金31.6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03万元,奖励金0.56万元、住房公积金29.14万元、提租补贴8.34万元、生产补贴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万元。

(二)公用经费5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4万元、邮电费4.84万元、培训费0.01万元、劳务费7.04万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2.25万元、福利费0.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33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2016度因省编办要求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申请追加15万元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社保改革住房保障指出等支出经费增加。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5.83万元,支出决算为46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6度因省编办要求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申请追加15万元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社保改革住房保障指出等支出经费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1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30.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78万元、津贴补贴130.35万元、奖金31.6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03万元,奖励金0.56万元、住房公积金29.14万元、提租补贴8.34万元、生产补贴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万元。

(二)公用经费5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4万元、邮电费4.84万元、培训费0.01万元、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7.04万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2.25万元、福利费0.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9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务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务车。      3.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30.68%,比上年决算减少2.94万元,主要原因为省内来访调研居多;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调研,学习交流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40人次。主要为接待调研,学习交流。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8.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比较多;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源节流,节省用费。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8个,参加会议680人次。主要为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市级机关机关绩效管理大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76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2.27万元,主要原因为专业培训增多,科目安排更合理;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编制专项培训增多科目安排更合理。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3个,组织培训420人次。主要为培训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软件操作,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的操作,正科级班培训,市编办主任轮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5万元,比上年增加6.8万元,增长13.8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劳务费,福利费支出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2万元。

(三)主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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