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查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市辖各县(市)区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提出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政策、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督促各市级部门及各辖市区推进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处理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4.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5.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受市委、市政府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机关、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市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负责全市县(市)区乡镇机构编制分类工作,审核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审核市辖各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建制党政部门的机构设置。
8.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承担事业单位机构管理方面的其他主要事项;指导并协调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9.负责市级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的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10.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市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即综合处、行政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监督检查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办所属部门预算单位1个,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一长四多”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以 “533”为框架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实施 5 项举措,解决“一长四多”问题(办理时限长、中介多、盖章多、收费多、材料多)。清理办理条件,大力减少审批前置要件数量;清理各类评估,治理“红顶中介”,出台《镇江市参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推进行业联合审批,实行“一口受理”;规范涉企收费,清理并编制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建立要件资料共享库,实现部门间审批资料共享;在此基础上制定责任清单,完善办事指南。二是加快 3 项改革,实现企业投资便利化。全面推进“三证合一”改革, 实现“一窗收件、并联审批、一窗发证”;实行外商投资企业“一表制”登记改革,实现外资登记“一表申报、一次录入、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实现“一次受理、一并办理”。三是加强 3 项管理,改进政府治理方式。完成事中事后监管省级试点,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推动政府非行政职能转移,制定《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非行政职能的工作意见》并公布第一批目录;加强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优化职能配置和组织架构,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和相关体制改革任务。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开展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检查验收工作。参与纪检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市纪委向市级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建设。理顺我市城管执法体制,研究实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重心下移”,进一步充实基层城市管理执法力量。参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员编制统一管理制度。参与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调整全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体制。做好镇江国家高新区体制与组织架构设置的有关工作。参与文化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其他领域相关工作。
(三)深化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探索简约便民高效的基层政府治理模式。探索建立简约、便民、高效的现代基层政府,推动试点镇逐步建成“发展实力强、创新创业广、生态环境美、依法治理好”的新型小城市。落实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的意见。深化完善“前台+后台”、集中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三项创新举措。总结完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省设定的关于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指导丹阳司徒镇做好省评估验收工作。做好扩大我市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工作。
(四)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公益服务体系。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加强过渡期的机构编制管理。积极参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做好市属投融资平台改革中事业单位的改革与管理工作。推动公益类事业单位职能的优化配置,合理整合机构编制资源。以公立医院为突破口,创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管理,探索形成“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分类聘用、同岗同酬” 新机制。配合做好在润州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新的用人机制试点工作。全市统一实施事业单位年检制度改革,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开办资金登记由验资审计改为确认登记制。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再推动一批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监管和服务,探索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五)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的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只减不增、优化结构、有所作为”。强化实名制管理,组织开展新实名制系统使用工作。建立“全市机构、编制、领导职数预审”制度,加强和规范领导职数管理工作。开展部门内设机构的优化调整试点。探索完善工资统发系统,杜绝“吃空饷”情况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增强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有效性。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案件查纠力度。
(六)全面实施机关绩效管理,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和党的建设五个迈上新台阶”,体现“优势指标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主要指标高于全省平均、特色指标力争走在前列”考核导向作用,实施分类考核。对现有指标体系进行补充完善,保留我市特色,与省级考评体系对接,加大考核力度,力求相对合理,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通过职能工作、作风效能、创新创优和综合评议(“两能双创一评议”)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引导各部门聚焦经济发展质量效益、聚焦自觉依法行政、聚焦生态领先特色发展,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加快提升机关执行力、公信力和服务力,扎实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机构编制队伍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与研讨等制度,增强党员干部做好改革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不折不扣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加强规矩意识和纪律约束。深化“三解三促”活动,明确课题,组织力量深入调研重点攻关,形成理论成果。加强全市机构编制干部业务培训,加大对县区编办工作上的指导。全力推进先进党支部建设工程。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工作。根据省编办部署,搭建省市县共享的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一体化平台,为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实时监管提供支撑。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服务大局、务实创新、勤廉奉献”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第二部分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27.6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57万元,减少5.5%。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因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升级改造申请追加了28.2万元经费,为当年阶段性工作,2015年度因故大幅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社保改革住房保障支出等项支出经费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427.6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27.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57万元,减少5.5%。主要原因2014年度因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升级改造申请追加了28.2万元经费,为当年阶段性工作,2015年度因故大幅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社保改革住房保障支出等项支出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427.6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0.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社保,住房保障,日常办公费。与上年相比减少32.58万元,减少7.6%。主要原因是日常开支的减少。
2.科学技术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技条件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申报软科学项目划拨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31.7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的发放。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01,增长18.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调整等因素。
4.结余分配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42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7.6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42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82万元,占85%;项目支出65.8万元,占15%;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27.6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57万元,减少5.5%。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因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升级改造申请追加了28.2万元经费,为当年阶段性工作,2015年度因故大幅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社保改革住房保障支出等项支出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427.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57万元,减少5.5%。主要原因2014年度因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升级改造申请追加了28.2万元经费,为当年阶段性工作,2015年度因故大幅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资,社保改革住房保障支出等项支出经费增加。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0.45万元,支出决算为42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支出等项经费实际支出超过预。。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41.03万元,支出决算为37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调资和社保制度改革支出增加。
2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7.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只要原因实际需要开支减少。
3人力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 (项)。年初预算为17.22万元,支出决算为17.10,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需要开支减少。
4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追加了调资款。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1科学技术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申报软科学项目划拨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类),年初预算为25.12万元,支出决算为2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一名处级干部退休。
2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类),年初预算为7.08万元,支出决算为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88.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4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74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全市统一调减。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1.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4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7%;与2014年相比增加12%,主要原因时调研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3%,与2014年相比增加14%,主要原因是外出调研的次数较多,接待任务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4.2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0%。与2014年相比增加1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5.64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应公出国由市统一安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1个,累计 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0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下属车辆纳入本局运行维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养,维修,保险。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4.29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4.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国内接待批次增多。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国家,省相关单位赴镇调研相关工作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412人次。主要为接待工作交流,调研研讨。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8.46万元,比预算增加8.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6个,参加会议605人次。主要为部署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事项,改革创新成果展示。与2014年相比下降12%,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减少。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49万元,比预算的增加 1.49万元,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100人次。主要为培训机构编制专业技术培训,行政审批人员上岗培训,与2014年相比下降49%,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5万元,比2014年增加17.27万元,增加5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没有其他用车;2016年车改后,局机关保留车辆0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事务,科学技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人力资源(款)行政运行(项)309.99万元,,人力资源(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5万元,人力资源(款)机关服务(项)17.1万元,人力资源(款)事业运行(项)2.99万元,科学技术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3万元,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66万元,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7.08万元。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